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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推进我省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快速便捷、辐射面广、易于交互的特点,搭建与部门单位及广大会计工作者沟通交流的桥梁,全面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效能。要进一步完善现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网络报备、各类会计考试网络报名、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和各级财政部门会计门户网站,注重发挥系统功能和应用,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

  (二)夯实会计信息化工作的基础。推进会计信息化要坚持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为根本,会计处理原则、处理方法、处理结果、档案保管必须符合国家会计法规制度的规定。一是选择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财务会计软件,使用自行开发软件或实施ERP系统,也应符合相关要求。二是使用计算机和软件生成会计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与手工生成会计资料具有同等效力,其会计处理原则、处理依据、处理方法、处理结果、档案保管必须符合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财政部规定,属于应按XBRL分类标准提供财务报告范围的单位,应按相关标准规范提供财务报告;严禁反结账。三是使用计算机及财务软件处理会计业务的单位,其岗位设置、业务处理流程、人员权限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控制的要求。四是各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继续完善《信息技术会计基本信息》山东省地方标准。《信息技术会计基本信息》山东省地方标准可从根本上解决不同财务软件间数据共享瓶颈,有利于对会计信息进一步加工利用和实现网络财务报告的自动生成,对提升我国财务软件档次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会计与审计监督信息化,减少社会资源浪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直接的经济意义。软件企业研发财务软件应当遵循该标准,各单位使用的财务软件应满足该标准要求。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信息技术会计基本信息》山东省地方标准,密切跟踪国家会计信息化标准制定进展,适时实现其与国家标准的接轨和统一。

  (四)加快研发适合我国会计改革要求的财务软件。密切关注我国会计改革、会计信息化标准和XBRL分类标准制定出台情况,按照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准则规范的要求,做好需求分析,加大研发力度,开发出适合我国会计改革要求的财务软件,并自觉做好软件的维护与升级服务。

  (五)加快培养我省会计信息化人才。人才是会计信息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与高等院校、大型财务软件企业的协作配合,搭建研发合作平台,逐步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高层次会计信息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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