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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黑安监发〔2010〕53号)


齐齐哈尔、佳木斯、伊春、绥化市安全监管局:

  为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年底前全部退出生产领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已经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黑龙江省大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等6户生产企业,要出具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年底前退出生产领域的承诺并签字盖章,由市局形成文件上报省局备案方可开工生产。

  二、要切实加强对这6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检查“三超一改”、“三违”、转包转租和无证上岗情况,凡发现有上述行为的立即责令停产并按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富裕县吉庆花炮厂、伊春市华利公司烟花厂不允许开工生产,擅自开工生产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没收非法所得,销毁非法生产制品。

  三、各辖区内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指定得力人员每日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现场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各相关市安全监管局每周要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县(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省局三处每月检查一次,重点检查市、县(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三级检查都要责任落实到人,凡人浮于事、检查走过场的要通报全省,造成后果的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四、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人名单

  省安全监管局王雪冰负总责,西北片姜子忠负责,东片房建兵负责。具体企业监管责任人是:
  1、黑龙江省大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省局黄耀武、车俐春;齐齐哈尔市局刘怀友、王连义;克东县局朱学志、赫柏凌。
  2、富裕县吉庆花炮厂:省局黄耀武;齐齐哈尔市局刘怀友、王连义;富裕县局王明发、韩金武。
  3、桦南县幸福烟花厂有限公司:省局黄耀武、崔永航;佳木斯市局谷铁军、孙艳;桦南县局闫旭东、王建成。
  4、绥化市万英花炮有限公司:省局黄耀武、于本源;绥化市局王勇、叶宏斌;绥化市北林区局乔玉良、王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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