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闽教安组〔2010〕14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2010年暑假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暑假是各种师生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段,也是各种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暑假期间,气候炎热,也是暴风雨、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加上学校放假,青少年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家中或社会上活动,预防溺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的任务十分艰巨。近段时间,我省大部分地区连降暴雨,地质灾害十分严重,南平、三明、龙岩等地已经发生多起师生伤亡事故,对此,各地各校要引起高度重视,在认真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做好暑期的安全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落实,切实把暑假安全工作抓紧抓好。要针对各地各校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把常年暑假期间多发的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下来。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制”和“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机制”的规定和要求,各地在做好暑假安全工作的同时,应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暑假安全工作的有关情况,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福州长乐市暑假期间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的做法很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
  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暑假前,各地各校要对学校安全隐患台帐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并再次对学校的建筑设施、消防器材、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周边环境等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隐患,务必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逐一整改到位。对自身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要充分利用暑假期间,认真落实《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把《百日行动》中“校园安全管理”的10项指标和“治安安全防范”的9项指标逐项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生安心、家长放心和社会满意的平安校园。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