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宣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通知
(黑安监发〔2010〕57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自2010年6月1日起实施。为做好《基本规范》的宣传贯彻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基本规范》是在总结近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全面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业标准。《基本规范》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有利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开展《基本规范》的宣传贯彻活动。一要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学习宣传工作计划,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有秩序、有效率地开展学习宣传,并将其作为201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将《基本规范》作为各类培训班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力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教育培训,使其深刻领会《基本规范》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熟练掌握《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三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宣传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采取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宣传《基本规范》。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掀起学习宣传《基本规范》的高潮,把《基本规范》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到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
三、各地要要以《基本规范》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我省冶金、机械、啤酒、乳品、商贸、家具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工作,全面提升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地要于7月15日之前,将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报省监管局监管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