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准教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由自治区农机局及各地(州)市农机局有关成员共同组成换证考评工作组,负责换证考评工作。
  其中:专业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考题由各地(州)市农机局从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另外20分结合本地农机化技术推广内容自行制定。专业知识考试成绩80分以上为合格。
  理论教员教学能力考核采取示范讲课的方式(10-15分钟),讲课内容在教学计划大纲规定的范围及本地所承担的新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内容中由申请人自选,由考评工作组综合评定其合格或不合格。
  教练员倒桩驾驶、挂接配套农具考试按照拖拉机驾驶员考试评定标准评判;操作技能初次考试不合格的,可在现场申请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教练员资格。
  三、换证程序
  (一)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包括社会力量办机构)申请换证人需填写《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准教证更换申请表》,由所在学校将申请人的申请表及附件和原《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准教证》集中后上报县(市)农机局;
  (二)县(市)农机局对照考评内容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者统一报送至地(州)市农机局。
  (三)地(州)市农机局统一集中组织本辖区范围内需换证人员的考评。制定考评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农机局备案,自治区将根据全区各地整体情况,调整确定每个地州具体考评时间,并派员对各地(州)市考评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四)考评结束,各地(州)市农机局将考评合格者统一签署意见后,统计汇总上报自治区农机局。上报材料包括《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准教证更换申请表》及附件、原《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准教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教员准教证更换汇总表》。
  (五)自治区农机局对各地上报的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换发新的《准教证》,并予以公布。
  四、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各地(州)市农机局于2010年7月25日前将换证考评工作方案(包括拟考评时间、地点、人数、组织形式、考评试题及评判标准等内容)报送自治区农机局。
  (二)具体实施。根据各地考评时间初步安排,自治区农机局进行部分调整确定并协助组织实施。争取各地(州)市集中考评工作于2010年9月中旬以前完成。
  (三)材料上报。各地(州)市农机局于2010年9月25日前将材料统计汇总上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