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农机系统开展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
(新农机计财〔2009〕2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机局:
近年来,随着惠农补贴力度的不断加大,中央越来越重视财政支农资金监管工作,社会各界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越来越关注,对资金项目监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日,农业部计划对2008年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农业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农办财〔2009〕45号)精神(请登录农业部“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v.cn,点击“财政专项”栏目-综合类下载),6月为各省(区)自查自纠阶段,7月为农业部重点检查阶段,农业部检查组将赴各省(区)检查。经我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农机系统各类财政专项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总体落实情况
全面检查2008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调查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落实及奶站机械补贴执行情况;重点收集整理各地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梳理汇总近年来各地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情况。
(二)农业部部门预算安排的农业财政专项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
全面检查2008年度我局安排的农业部部门预算农业财政专项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是:
1.农业部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新建哈巴河、巴里坤、昭苏、裕民示范项目县;续建库车、阿克陶、察布查尔、温泉示范项目县。
2.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察布查尔县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拜城县玉米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
3.农业部科技入户项目:伊宁县玉米高产示范机械化科技入户项目(续建)。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项目:采棉机质量安全普查(自治区农机鉴定站承担)。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按预算批复内容(即项目申报书或项目实施方案)及标准实施;项目执行是否规范等;资金使用是否安全等。
二、检查要求及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