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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措施的通知


  三、强化病虫害科学防控。一要修复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灾后病虫预测预警信息。对各监测点受损不严重的测报灯及时抢修,恢复其监测功能;对一时无法修复的,由村级植保员进行田间人工调查,及时上报数据。各地要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系统调查和大田普查,提高调查的代表性,对重点区域要实行定人蹲点测报,准确掌握发生动态,实行两天一报制,特殊情况随时报告。二要重点防控灾后可能发生的水稻稻瘟病、纹枯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病虫危害。灾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任务繁重,要形成合力、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采取综防措施,严防农作物病虫危害蔓延。鉴于当前水稻“两迁”害虫大发生的态势和雨后高温高湿天气极易引发稻瘟病、纹枯病等爆发危害,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当前水稻主要病虫害防控工作,作为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加强病虫防治。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墙报以及发送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告知群众当前水稻主要病虫害的防治技术。三要充分发挥专业化防治队伍的作用,调剂药剂、机械,对受灾多的乡、村实行连片专业化统防统治。针对灾后转晴,既有利于病虫暴发也便于统一开展有效防治的特殊情况,各地要及时组织专业化统治组织,制订防治计划,特别是对受灾较重的乡村开展连片专业化防治。凡属农业部、省粮食高产示范区的专业化防治必须达到100%;凡属部、省专业化防治示范县的,统防统治面积必须达1万亩以上。今年我厅植保植检站已无偿调拨15吨药剂,要尽快用到受灾严重的水稻作物上。

  四、强化粮食高产创建工作。一要全面落实粮食高产创建各项工作。项目县农业部门要把粮食高产创建工作作为灾后恢复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粮食高产创建各项工作。要强化对粮食高产创建的组织领导,抓好面积、人员和任务落实,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田到人。二要强化关键增产技术的落实。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示范展示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新品种,配套推广一批先进实用、节本增效的关键性增产技术。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有高产创建示范片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测土配方施肥达到100%、病虫害专业化防治达到100%、机械耕种达到100%。三要强化技术培训工作。要针对当地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以及灾后田间管理关键技术,开办农民技术夜校,重点加强对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农户,尤其是核心示范户的技术培训。通过电视讲座、广播宣传、手机短信、街头咨询、送发明白纸、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提高高产创建关键增产技术的入户率。四要强化示范辐射带动。项目县示范片建设要以“主导品种展示、技术集成示范、科技培训宣传、田间技术指导”为重点,通过现场观摩、集中展示等形式,逐步扩大创建规模,辐射带动面上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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