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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晋国土资办发[2010]42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省执法监察总队,各开发区土地分局:

  为深入推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决定于五月中旬用十天时间,开展200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各单位200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的数量、质量、类型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或系统性的执法违法或不当行为。

  二、检查内容

  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许可、处罚、复议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对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案卷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法

  检查工作由厅政法处牵头组织,省监察厅驻厅监察室和督察处配合,抽调厅建审处、矿管处、省执法监察总队各1人、6个市局政法科长(执法监察科长)组成检查组,分三片实施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实地查阅各类案卷资料、与基层政法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每个市市局除机关外,抽检查2个县局、2个国土所。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检查工作的开展,厅成立山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彭东晓(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成 员:
  连碧鹏(厅政法处处长)

  赵晓华(厅督察处处长)

  赵培禄(驻厅监察室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下设三个检查组,具体实施检查。

  第一组 组 长:连碧鹏

  成 员:
  刘致华、董文军(大同市局政法科长)、李

  弥基(忻州市局政法科长)、厅建审处1人

  负责检查长治市局、晋城市局、运城市局、临汾市局、长治开发区土地分局、晋城开发区土地分局、运城开发区土地分局、风陵渡开发区土地分局、绛县开发区土地分局、临汾开发区土地分局、候马开发区土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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