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方式和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1日-10日)。采取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深入的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6月11-30日)。各县区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积极搜集线索,接受群众举报,认真核对每一笔收入和支出,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100%。自查结果公示到村、社、户。对自查结果有异议的,要认真进行调查,确保给群众一本“明白账”。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法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章立制,确保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各县区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0年6月底前报市村级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0年7月1日-31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市上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克服畏难和厌倦情绪,切实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大制裁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纠正处理。对情节较轻的问题,以纠正整改为主;对查出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政务公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报刊等媒体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资金、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附件:
广元市村级财务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赵 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袁 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唐小平 市财政局局长
赵天禄 市监察局局长
马 军 市审计局局长
赵洪培 市农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