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家庄市建设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减少城市粉尘污染、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石发改散办[2010]458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转发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09〕1711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等国家、省、市砂浆“禁现”规定和《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碧水蓝天2010行动计划的通知》(石政发〔2010〕5号)要求,市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交管局于2010年7月1日起开展“减少城市粉尘污染、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专项联合执法检查, 禁止在市城区及高新区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家装等小型施工现场除外),必须使用预拌砂浆。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砂浆“禁现”的相关规定,目前尚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应抓紧时间进行整改,认真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