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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基层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琼旅发〔2010〕92号)


委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同志在全省推进2010年党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委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根据省纪委办公厅的工作部署,现就开展我委基层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党务公开领导机构。为确保我委基层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纪检组和机关党委。

  (一)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陆志远
  副组长:邓小刚、吴坤雄、胡月明、陈耀
  组员: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

  (二)办公室成员:陆成新、陈思、符英

  二、确定基层党务公开试点单位。为认真做好我委基层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为我委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总结、积累经验,确定海南省旅游学校为我委基层党务公开试点单位。

  三、扎实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试点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系统特点的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有效规范党务公开的程序、内容、范围、方式、时机以及监督保障措施等,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使党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委基层党务公开试点单位海南省旅游学校请于8月底前将党务公开实施细则、有关工作制度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委纪检组。

  四、加强党务公开制度建设。在试点工作中,要逐步探索建立和完善例行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委新闻发言人、党内事务听证咨询等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五、切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借鉴党务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地方、单位的做法和经验,深入示范点,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探索开展好党务公开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推动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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