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湘政发[2010]1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食品委员会,作为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 于来山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 郭开郎 省政府副省长
刘力伟 省政府副省长
委 员: 姜儒振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 健 省卫生厅厅长
杨世芳 省发改委总经济师
刘送保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巡视员
王 键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柯敏 省科技厅厅长
杨建农 省公安厅副厅长
胡伟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潘碧灵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邹永霞 省农业厅副厅长
易昌伦 省商务厅副厅长
林安弟 省卫生厅副厅长
孔和平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阳芳华 省工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