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各地要根据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调整乡村建制和人口变动等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适当调整和撤销一批生源不足、办学条件差、教育质量低的薄弱学校,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建设,加快城镇新区学校建设,推动城镇教育园区建设,在边远山区、库区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保留、加强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要规范学校布局调整的程序,避免因布局调整引发新的矛盾。
6.加快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实施全省农村初中实验室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江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低于办学标准的农村学校加大改造力度。
7.加强城镇中小学校建设。各地要按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把中小学建设切实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各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规定,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明确中小学数量、规模及选址,确保新建、改建居民区的规划与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的规划同步编制和实施。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推动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三、加强培养培训,实行鼓励政策,合理配置义务教育师资力量
8.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中关于“按照农村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要求,统筹安排好教师培训经费并确保专款专用。
9.加强农村教师培养培训。组织实施“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为农村中小学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高素质教师。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中小学教师百千万计划”,积极促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的资源整合与合作,大力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培育和形成由千名教学名师、万名骨干教师构成的多层次中小学优秀教师队伍。发挥远程教育和培训基地的功效,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实施“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和管理水平。
10.合理配备教师资源。各地要对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定编,科学设岗,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师资的需要。在编制总额内,对中小学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及学科结构情况,配备教师资源,确保农村教学网点按照每班1.5名教师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建立教师增补机制,市、县(区)在编制范围内每年的教师增补数不得少于上年教师自然减员数。严格执行城乡中小学统一岗位结构比例的规定,认真解决好农村学校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缺乏的结构性缺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