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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曾庆香和王茂华烈士学习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向曾庆香和王茂华烈士学习的决定
(赣府字〔2010〕54号 2010年5月1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今年3月,赣州市信丰县在京务工的农民工曾庆香在北京舍己救人英勇献身,宜春市袁州区教师王茂华冲入火海救出6名儿童身负重伤。这两起英雄事迹经媒体广泛报道后,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了中央和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部部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省委书记苏荣先后就深入学习宣传曾庆香和王茂华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
  曾庆香同志是信丰县大塘埠镇万星村村民,今年38岁。3月9日晚,曾庆香和亲戚驾车途经北京六环路小汤山路段时,迎面行驶过来的一辆运煤卡车突然侧翻,散落的煤渣致使前方一辆大众甲壳虫车失控翻车,曾庆香立即下车将受困的女司机、中央电视台记者刘薇救了出来。这时,一辆夏利车又驶入“煤渣地面”而侧翻倒地,损毁严重。于是曾庆香和刘薇又一起上前救人,却被后面驶入“煤渣地面”失控的一辆金杯面包车撞飞,两人不幸同时遇难。
  王茂华同志是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伯塘中学教师,今年27岁。3月21日下午,袁州区慈化镇塘伯村一村民家中,几个小孩在家玩打火机,不慎引燃正在漏油的摩托车,火势迅速蔓延。正在不远处的王茂华听见小孩的哭叫声从屋里传出,连忙叫上岳父迅速冲进屋内,在翻滚火苗和呛人浓烟中先后救出五名小孩,当他们寻救最后一个小孩时,屋内两辆摩托车的油箱和一个煤气罐几乎同时爆炸,他们被强大的火浪掀至屋外数米之处,全身是火。事后,他们被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6个孩子安全获救,但王茂华全身烧伤面积达98%。虽经多方救治,终因全身大面积深度烧伤,引起严重烧伤脓毒症、多脏器功能衰竭于5月2日1时19分不幸去世。
  曾庆香、王茂华两位烈士在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挺身而出,舍己救人,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震撼人心的热血赞歌,集中展现了临危不惧、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优秀品德,乐于奉献、甘于献身的高尚情操。他们舍生忘死的壮举,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发扬光大,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生动体现,是促进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宝贵精神财富,是时代的先锋,是社会的楷模,是江西人民的骄傲。
  为了进一步表彰英雄事迹,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省政府批准曾庆香、王茂华两位同志为革命烈士,同时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学习曾庆香、王茂华烈士先进事迹的活动。
  一是学习他们见义勇为、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在他人生命面临危险时,曾庆香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的安危,而是如何尽快把人救出来;面对孩子的呼救,王茂华奋不顾身冲进烈火。千钧一发之际,他们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这绝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而是崇高人格的本能反应,是强烈社会责任的内在驱使。向曾庆香、王茂华烈士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们不怕牺牲、见义勇为的大无畏精神,学习他们有难必帮、有险必救的奉献精神,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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