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健德康中医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2010〕15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健德康中医医院等56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附件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
1.北京健德康中医医院(05151178),名称由北京健德康中医医院变更为:北京颐康中医医院,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87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屯路358号;
2.北京广慈中医研究院广济中医医院(05151004),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安华里二区2号楼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一区十二号楼;
3.北京华德眼科医院(05155009),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79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甜水园东街10号;
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医院(05111003),名称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医院变更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门诊部;
5.北京市朝阳区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151002),名称由北京市朝阳区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大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北京市朝阳区第三医院(05153001),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南路甲8号、北京市朝阳区延静西里12号楼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南路甲8号、北京市朝阳区延静西里12号楼、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大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