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要总结提炼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二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和支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市领导小组要大力宣传县(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指导各县(区)和相关部门有序推进专项清查工作。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等予以曝光。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通过定期编发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专项清查工作进度情况。
附件:1.本溪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略)
2.本溪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3.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填写说明
4.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监察局
本溪市审计局
本溪市政府纠风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2:
本溪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一、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牵头,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产权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民委、市交通局、市物价局、市气象局等部门组成,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市财政局主管领导和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审计局各一名副局级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各一名局级领导为小组成员。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主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市财政局牵头处(室)主要负责人、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和市审计局各一名处级领导担任,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各一名处级领导为办公室成员。此外,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专项清查工作联络员。
二、市领导小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