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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綦万高速公路设立万盛景区标志的复函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綦万高速公路设立万盛景区标志的复函
(渝高管〔2010〕61号)


万盛区政府:

  你府《关于在綦万高速设立景区标志牌的函》(万盛府函〔2010〕6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为支持万盛区2010年6月全市旅游工作会议召开,加大万盛区旅游宣传力度,原则同意在綦万高速公路入口(渝黔、綦万分流鼻端以后100m)设立万盛区旅游标志牌1块。

  二、严格执行旅游标志规范和《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相关要求,符合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版面、规格、色彩和内容等规范,保证高速公路交通标志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旅游区标志不得侵入高速公路行车限界,并保持与周边环境整体协调一致。

  四、请加强设置后的清洁和维护管理,保持旅游区标志结构牢固安全,版面清洁美观,维护高速公路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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