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外(汉)语免考条件的人员,须填写一式三份免试审批表(见附件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所在地(州、市)、厅(局)人事部门审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批。属年龄原因免考、降低合格标准的,除填写一式三份免试审批表外,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份,并提供原件备查。
8、《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送有效期内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复印件2份,成绩须达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确定的合格标准。省属企业参加自治区档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需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
凡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的,须填写《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由所在地(州、市)、厅(局)人事部门审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批。属年龄原因免考的,除填写一式三份免试审批表外,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份,并提供原件备查。
9、继续教育证书
报送自治区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省属企业参加自治区档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需参加本年度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
10、最高学历证书
原件,复印件2份。
11、任现职资格证书
原件,复印件2份。
12、档案专业进修学习结业证
原件,复印件2份。
13、档案专业获奖证书
任现职以来档案专业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2份。
14、2007-200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复印件2份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份。
15、《“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按照权限审批,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2份。表格从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
16、论文、专业著作的目录
表格形式,需注明题目、发表时间、刊物名称。
17、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档案专业具有代表性的论文、专业著作
报送原件,复印件2份。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论文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文章正文。论文、著作以笔名发表的,须由出版单位出具证明。论文以汉语言文字以外的语言文字发表的,须将文章题目、作者、内容提要翻译成汉语,并由出版单位签署“情况属实”意见,由出版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报送的6-17项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各复印2份,按顺序分别装订成2册,并制作目录,复印件由呈报单位逐项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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