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增设桥河工业园区渝黔高速跨线桥的批复
(渝高管〔2010〕65号)
綦江县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增设渝黔高速公路桥河工业园区主路、城市主干道跨线桥的请示》(綦交委〔2010〕119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桥河工业园区发展,完善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原则同意在渝黔高速公路k81+811.2和k80+337.3处分别增设园区主路和园区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跨线桥梁。
二、园区主路跨线桥为1-40米预应力简支T梁桥,桥梁总宽度为27.6米,纵坡为0%,与高速公路交角90度,最小净空为13.4米。
园区城市主干道跨线桥为1-50米预应力简支T梁桥,桥梁总宽度32.61米,纵坡1%,与高速公路交角为90度,最小净空为11.4米。
三、加强车行道防撞栏杆和人行道防护栏杆设计,保障防撞栏杆安全的防撞等级;延伸跨线桥梁防撞栏杆在高速公路两侧的长度,避免跨线桥上交通事故导致高速公路次生事故发生;跨线桥上部防抛网不得低于2米,防止上部坠物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
四、加强跨线桥梁两侧道路设计,保持高速公路两侧的园区道路平直顺畅,提高高速公路营运安全保障。
五、完善跨线桥梁排水系统,严禁在高速公路净空区域内排水。
六、我局仅就高速公路上跨桥梁方案进行审查,请你委加强桥梁结构设计、运行安全把关,确保上跨桥梁建设、运行过程中高速公路运营安全。
七、加强桥梁的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尽量减少施工期间对高速公路正常营运的影响。
八、施工前,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和交通组织方案应按程序报审后再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