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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地)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局机关各处室:
  当前,我省已进入雨季主汛期,降雨多、雨量大,给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特别是6月28日安顺市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永窝组、大寨组两处因暴雨导致山体滑坡,造成38户107人被掩埋。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防汛抗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已进行安排部署,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提出以下要求,请务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认真履行防汛抗灾工作职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均是各地防汛抗灾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尤其是要积极做好安全生产领域的防汛工作,对辖区内的重点部位、重点企业和重大隐患要加强汛期监控,认真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置,不给党委、政府防汛抗灾工作添乱。
  二、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09〕105号)要求,与有关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工作联系,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有关地区和企业,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告汛期中的安全生产信息。
  三、要进一步做好汛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要进一步督促各类井工矿山企业做好防范暴雨、洪水灾害的安全检查,查清本矿区和相邻矿山的老窑积水、地面水流系统;对于矿井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的矿山企业,在暴雨期要勒令其停止井下作业,撤出人员。
  (二)要进一步督促尾矿库单位检查尾矿库防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密切监控受影响范围内各类尾矿库运行情况。要排专人24小时上坝巡查,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报告当地政府,组织疏散下游受影响的群众。对正在进行隐患治理的尾矿库,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治理过程中尾矿库的安全。
  (三)要进一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重点检查施工临时宿营区安全、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对处于河床或低洼地带的宿营地要立即搬迁至无洪水威胁的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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