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政[2009]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安阳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明确政务督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正确认识和有效行使督查职能
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作出后,关键在于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分别承担着抓落实的任务。从决策到落实,中间需要一个督促检查的过程,这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和领导环节。督查是对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的监督和检查,是决策落实的重要推动力,各级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以此推动全市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确保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办公室担负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落实和及时反馈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二、督查工作内容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贯穿于抓落实的全过程。督查的重点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一)上级或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明确要求贯彻落实的事项。
(二)上级领导或机关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批办事项,本级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三)本级政府全会、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贯彻落实事项。
(四)省、市确定的重要工作责任目标涉及事项。
(五)市人大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涉及事项。
(六)其它需要督办检查的事项。
三、督查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政务督查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充分行使办事机构抓督查促落实的重要职能。市政府秘书长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督查工作,各位副秘书长(主任)负责对分管部门工作的督导和落实,办公室各专业科室按职能进行督查。
凡上级或本级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决议、决定发文后,市政府督查室和有关专业科室,都要根据文件要求和督查规程,及时列出督查事项,制定督查方案,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期向政府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对重大的督查事项,市政府办公室可组织督查小组,进行专项督查,并负责专题报告督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