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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10年消防工作的通知

  (二)狠抓重点时段重点隐患整治。各县(市、区)要紧盯重点时段,切实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保卫和“三夏”麦收和冬春季节等时节的防火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世博会、亚运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盯动态火灾隐患,依托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实现重点单位消防可视化管理,实时发现消除动态火灾隐患。紧盯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违规留宿人员、违规使用明火等常见违法行为,加大夜间检查频次和整治力度,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紧盯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低的突出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3月份集中开展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力度,杜绝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的现象。
  (三)强力推进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四项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和派出所等级评定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警务区民警消防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6月份前,所有责任区民警必须轮训一遍;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年内所有公安派出所网上执法量要实现新的突破。将消防工作向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延伸,打牢消防监督管理“第四级”,全面提升警务室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服务群众“三个能力”。实行消防部门消防监督人员联系警务室制度,每月对警务室民警实施业务指导,各县(市、区)要确立一个以上试点单位,市政府适时组织考核评比,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逐步实现警务室消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年内30%的警务室达标。
  三、推动基础建设标准化,不断提升消防保障能力
  (一)加强消防事业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各县(市、区)消防业务经费增长比例不低于当地经济发展增长水平,具体标准按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执行;公安合同制消防队员、消防文职人员工资、福利、基本社会保险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经费不低于城市维护费(城乡社区事务费)总额的8%。各级财政要设立消防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年内,借助现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消防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利用同频同播、3G、卫星等通信新技术,建立卫星通信网,建成卫星便携站,实现跨区域灭火救援无线通信网络。
  (二)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政府合同制消防站建设,11月份前,林州市合同制消防站、安阳县合同制消防站和新搬迁的汤阴县合同制消防中队建成并投入执勤;加大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力度,10月底前,安阳县铜冶镇等6个乡镇建成“四有”标准消防队站,全市已建成乡镇兼职消防队按照新的“四有”标准提升建队质量和档次;积极推进消防巡防一体化工作,年内50%的队伍达标,20%的城市社区巡防队伍配备消防电动巡逻车;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增招消防安保人员,年内全市60%的消防控制室和公众聚集场所派驻消防保安;广泛发展群众性志愿、义务消防组织,最大限度地拓展基层消防力量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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