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安政[2010]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我市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法治型和廉洁型政府的步伐,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和省政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法制保障。市、县、乡政府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乡政府及政府部门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乡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纲要》、《决定》发布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加强领导,强化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制度建设质量明显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行政监督不断加强,行政复议有效化解纠纷的作用日益显现。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我市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但是,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情况与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国务院要求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时间非常紧迫,任务还很艰巨。工作中不少问题还亟待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还不够有力,有的还没有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一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地方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依法行政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号),已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省政府每年要全面考核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确保把加强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