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食品整治。针对“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及风筝会、菜博会、花博会、艺术生招生考试等各种重大活动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无QS标志等食品,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民和游客的饮食安全。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认真落实2010年山东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我市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加强地区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严格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检验人员管理,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和信息共享。
(十五)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法律法规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教育,依法生产经营,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2010年整顿工作具体方案,层层分解整顿任务,明确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抓好责任落实;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上海世博会输沪食品的监管,确保输沪食品质量安全。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负总责,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全面抓好整顿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部门合作,强化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食品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索证索票等制度,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发挥牵头作用,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