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新增3个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新增3个专业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申报2010年度秋季招生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物价局《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高职学院成人高校招生备案专业的通知》(湘教发〔2010〕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你院同类专业现行收费标准,现就你院2010年新增3个专业有关收费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专科:商务日语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建筑工程设计专业每生每年86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年8500元。其他专业仍按我局长价费〔2007〕115号、长价费〔2008〕176号、长价费〔2009〕21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