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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


  (三)回收运输车辆。回收运输车辆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运行的载体。根据市区实际情况,配置两种类型:一种是承担为居民上门收购服务和短途运输的人力三轮车,容积为1.2-1.5立方米;另一种是承担将收购站点再生资源运送到分拣中心(或集散市场)的机动三轮车,并适时投放专用箱式运输车。回收运输车辆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标识。回收运输车辆的数量按实际需求量进行配置。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组织《规划》实施。市、区和街道(乡镇)要切实履行宣传、组织和实施等工作职责,加强对社区回收网络建设工作的考核,落实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发挥《规划》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引导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承办企业要严格依照《规划》进行建设,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二)抓好有关政策落实。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调动各方面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作用,不得擅自改变各类回收设施的用途。

  (三)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引导龙头企业以资本或生产为纽带,以整合网络资源为基础,以建设项目为核心,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发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四)加强对废品回收市场的监管。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环保、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顿和规范废品回收市场,清理不符合《规划》的回收站点,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引导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制度,集中交售废旧物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附件:1.潍坊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重点社区回收亭布置表

  附件1:
潍坊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初宝杰(副市长)
  副组长:
  张志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保贤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李 明 (奎文区委常委、副区长)
  徐金明 (潍城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光明 (坊子区副区长)
  徐方吉 (寒亭区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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