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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9.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乡郭家村处于丘陵地带,村民的房屋建在断坡下,如下暴雨易形成威胁。威胁村民300余人。
  10.林州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中划定的50处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
  除此之外,我市还存在许多地质灾害隐患点,如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周围和旅游景区分布有崩塌、滑坡隐患点;公路沿线存在很多不稳定斜坡;部分河流水库存在岸边塌陷隐患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强监测和预防,依据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圈定出重点防范范围,并具体落实到乡镇、村、居民点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巡查、监测和预防,并通过巡查、监测发现新的重大隐患点,采取预防措施,防治地质灾害。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建设、水利、交通、矿山、旅游、国土资源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的规定,制定防治措施,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尤其对于矿山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管,要求矿山企业按照设计和安全生产规程进行开采,避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根据我市的气候特点,6~9月份为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但如果出现气候反常,雨季提前或推后,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重点防范期。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建立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制和乡镇干部包片(点)负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引发者负责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2.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教育等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在此基础上,拟定本辖区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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