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价局关于长沙市雨花区天华寄宿制学校2010年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沙市雨花区天华寄宿制学校:
你校《调整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经成本审核,现就你校2010年招收学生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学费标准:小学每生每期5700元。
2、书籍课本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每生每期300元。
4、伙食费:每生每期1870元。
5、生活服务费报我局备案。
代收费应遵循“按年(或按学期)收取,据实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