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增加执业地点和编制床位的批复
(冀卫医〔2010〕77号)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你院“关于增设床位编制和增加执业地点的请示”(冀医三院呈〔2010〕9号)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石家庄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经对上报材料审查和现场考察论证,同意增加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102号为你院西院区,设置床位286张,增加石家庄市湘江道68号为你院东院区,设置床位252张,总编制床位为1956张。
望你院切实加强医院建设和房屋的改造,严格按照医院标准及批准的床位编置,配备相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基础设施,合理调配床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床位增加、配备到位后,要及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