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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


  八、拓展职工发展空间

  (二十一)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企业应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企业职代会或工会组织要参与确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式,切实保障职工培训权利;要组织开展职工入职教育、上岗转岗、技能提升、思想道德等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农民工“从农民向工人、从农村向城市”转型的教育培训,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可与学校等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十二)完善职工激励机制。企业要建立多渠道的职工晋升机制,帮助职工合理规划职业生涯。通过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发现和选拔人才。健全企业内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完善职工技能水平、工作业绩与福利待遇相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职工参与企业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和质量管理,对有贡献的职工,给予精神、物质奖励或提职晋级。

  九、推进配套社会公共服务

  (二十三)积极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的要求,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做好户籍转换、土地流转、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办事程序,督促企业积极配合做好农民工入户相关工作,让农民工分享改革成果,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二十四)促进职工平等享有公共服务。各地要增加公办学校资源,逐步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围,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主要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办学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为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条件的农民工提供保障性住房。加快完善医疗保障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方便职工就地就近就医。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务网络向厂区延伸,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设立警务室或派出所,加强厂区内外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十五)推进社会服务进厂区。有条件的地方,要在规模以上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建立幼儿园、图书馆(室)、电影院、健身室等文体娱乐设施和场所,建立完善公交、金融、邮政等社会服务网络,为职工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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