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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参赛师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参赛师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淄教电字〔2010〕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局属有关学校:
  我市连续多年在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第八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以下简称NOC活动)决赛将于7月15-23日在江苏省无锡市进行,我市又有近百名师生经过初选入围全国决赛。为切实保障NOC活动参赛师生安全,现通知如下:
  1.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局属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参赛师生的安全工作,明确参赛期间的安全要求,落实保障措施,安排专人带队负责安全工作。
  2.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建议有条件的家长陪同参赛学生,家长不能陪同的,要委托监护代理人并签订有关协议。
  3.在参赛前要召开参赛师生和参赛学生家长会议,明确参赛期间的安全要求,增强参赛师生安全意识,结合《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淄教安字〔2010〕6号)的要求,对参赛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培训,学习掌握撤离、逃生、自救、互救的方式、方法。
  4.参赛师生离开NOC活动相关场所外出活动,必须给负责安全工作的带队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外出,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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