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暑期活动安排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暑期活动安排的通知
(湘教通[2010]260号)


各市州教育局:
  2010年暑假即将开始,各地、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暑假生活,做出相应部署和科学安排,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现就做好中小学生暑假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保证广大师生节假日充分休息的同时,指导师生合理安排暑假活动,适当开展一些有益的文体、社会实践和课外研习活动,丰富、活跃、充实师生假期生活,活动必须是师生自愿参加。

  二、各中小学校在放暑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活动指导,特别注重游泳、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在组织假期活动时,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师生生命财产万无一失。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中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要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和实验室等设施,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假期学习、活动条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