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市第三职业中学校收费标准的复函
(哈价函〔2010〕17号)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哈尔滨市第三职业中学校延续收费标准的函》(哈教财函〔2010〕2号)收悉。鉴于哈价函〔2007〕20号文件有效期已满,根据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哈教联发〔2002〕3号文件精神,现就哈尔滨市第三职业中学校收费标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财会电算化专业、计算机应用与维修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导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000元。
2、工艺美术装潢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0元。
3、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