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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和评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机构的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各机构申报材料将不予退回。

  (二)本次评审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七月七日

  附件:
申请财政奖励资金备案节能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明细单

  一、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机构申报书
  二、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一)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成立日期、经营范围、经营状况。
  (二)申报机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信证明,具体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注册资金、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等证明材料。
  (三)近三年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合同模式及节能效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收入及其在企业投资总额、营业额中的相应比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其中自主研发和获得专利的节能技术及产品情况。
  (四)专业技术人员及合同能源管理人员的姓名、职称、年龄、学历、专业等证明文件;具有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资质名称、资质级别、批准单位、认定时间及有效期。
  (五)已实施项目用户单位反馈意见及项目运营状态证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机构申报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承诺书

申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E-mail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E-mail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申报承诺:

1. 我单位愿意按照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及要求承担节能服务工作。

2.我单位自愿申请参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机构评选,保证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属实。

3. 我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真实、有效地开展节能项目改造工作。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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