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0]204号)
各区县农委:
为贯彻落实沪委发[2010]2号文件提出的“加快培养好合作社带头人,培养好青年农民”和“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职业培训的能级和针对性,增强非农就业本领”的工作要求,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现就做好2010年本市农民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突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前瞻性。紧贴农民需求搞培训,紧贴农业发展搞培训。以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特色农产品基地、粮食丰产示范基地、世博特供蔬菜基地为重点,把创业农民、合作社高级管理人员、青年农民、“三支一扶”大学生等的培训作为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任务,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推进本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更紧密的服务。
二、主要任务
1、精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干部培训。以各区县骨干合作社理事长、经理(包括财务、销售)、生产主管为重点,分行业、分区域,实现市、区联动。依托市级涉农院校和科研推广部门等开发适合专业合作社干部培训的课件,实施一周轮训。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合作社干部生产和管理能力,规范和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
2、继续培育一批创业型农民。跟踪2008年参加本市创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在2009年创业扶植和跟踪服务的基础上,由市、区县农业部门共同组织,通过专题讲座、现场咨询、专家志愿团跟踪指导以及相关政策扶持等形式,帮助农民实现创业发展目标。
3、扎实推进专业农民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以稳定从事粮食、蔬菜、水产、畜禽、农机等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有一定文化程度、年龄在60周岁以下农民为重点,特别关注低收入农户家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的培训。由区县按产业(产品)特点和当年实际需求(如扩大面积、推广新品种、普及新技术等),形成针对性课件和教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学员对农业生产关键技术、关键环节和新品种、新技术的运用能力。
4、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引导性培训。围绕农业生产,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防病抗灾能力为重点,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疫病防治开展农业生产单项知识和技能等培训。培训方式以知识普及、辅导讲座、远程教育、现场技术指导等为主,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单项实用知识和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