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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农村经济处关于吉水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金滩镇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江西省发改委农村经济处关于吉水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金滩镇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赣发改农经字[2010]982号)


吉安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吉安市吉水县2010年度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收悉。经组织审查和修改。现对修改完善后的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吉水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金滩镇供水工程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建设任务和规模:解决金滩镇2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3.2014万人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其中: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8156万人,受益师生人数0.15万人。饮水不安全类型主要为污染严重地表水和地下水铁锰超标等。

  二、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提出的选城西水厂作为供水水源进行管网延伸,铺设配水管网等的供水系统,解决本地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三、工程总投资1440.56万元。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本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投资、省级配套和地方配套以及受益群众自筹共同承担,其中:中央投资726.24万元,省级配套、地方配套、投资企业、受益群众自筹71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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