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规范中指定应当按照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
“应当符合……的规定”或“应当按照……执行”。
附件2:
北京市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规范(试行)
目 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评估原则
4 评估程序
5 评估方法
6 评估报告
7 职业道德
附录 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 总 则
1.0.1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行为,统一评估程序和方法,做到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根据《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监理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活动。
1.0.3 物业服务费用测算评估应当独立、客观、公正、真实。
1.0.4 物业服务费用测算评估应当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本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物业服务费用
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2.0.2 物业服务费用测算评估
依据《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物业服务费用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物业服务费用在评估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0.3 评估项目
一个需要评估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物业项目。
2.0.4 评估目的
评估结果的期望用途。
2.0.5 评估时点
评估结果对应的日期。
2.0.6 物业服务费用客观合理价格
某种评估目的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正常物业服务费用价格。
2.0.7 同类参考项目
在物业类型、规模、物业服务等级等方面与评估项目相同或相近的已入住物业项目。
2.0.8 市场比较法
将评估项目与同类参考项目的类似物业服务标准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物业服务费用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项目的物业服务费用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