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服务费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服务费的批复
(湘价函[2010]91号)


湖南省艾博克电脑系统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湘价函[2008]40号文件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就你公司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服务费批复如下:

  一、为纳税人提供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服务工作,应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原则,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承担的责任,并切实履行协议的承诺(公司服务保障承诺书应报我局备案),方可收取服务费。无委托协议或服务达不到协议要求,均不得收费。
  二、核定你公司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产品价格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套960元,其它纳税人不超过680元,均含培训费、安装费。日常维护费用每年每户260元,安装使用当年不收此费。相关软件升级不得另向企业收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