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0〕51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西藏自治区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度)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将在近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请各地(市)、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西藏自治区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确保实现生态环境良好的目标,立足于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西藏,切实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树立我区良好对外形象,就全面加强我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确保生态环境良好为目标,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西藏发展的突出位置,全面整治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切实建设生态西藏。
二、整治目标
为确保生态环境良好,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拓宽整治领域,提高整治质量,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到2010年12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
(二)交通道路沿线环境进一步改善。铁路、主要干线公路、旅游公路沿线无垃圾污染、无残墙断壁、无废品杂物、无杂乱标志标牌。
(三)主要城镇环境脏、乱、差问题进一步解决。乱扔乱堆垃圾、油烟污染、噪声扰民、肆意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城镇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形象不断提升。
(四)重点旅游景区(点)环境状况显著改观。旅游景区(点)内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景区(点)公厕等设施规范运行;景区(点)及周边餐饮、住宿和销售管理规范。
(五)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加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逐步建成县城以上生活垃圾填埋场,并规范化运营。
(六)饮水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