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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质监局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试点推进。
  围绕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坚持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充分发挥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调动服务企业参与积极性,选择具有一定规模、市场需求旺、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建立国家级、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有重点地开展以建立和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顾客满意度高为目标的活动,引导试点单位从服务设施、服务环境、服务质量和服务管理全过程贯彻实施国家、行业服务标准,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制定相应技术规范、管理规范和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能符合西藏特点和满足西藏服务业发展的服务标准体系,依靠技术进步提高服务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努力培育现代服务业品牌。
  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管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适时组织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实施、推广及制定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示范引路,积累经验,利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手段、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扩大服务标准的覆盖范围,从试点中探索建立标准化与服务业协同发展有效举措和服务名牌培育发展工作机制,推动服务业标准化深入实施。

  (三)搞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对服务业标准化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多形式地大力宣传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基础知识,推广服务标准和服务标准化试点中的成功经验,增强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的服务标准化意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深入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强化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政策引导,采取专题宣传、发展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吸收服务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共同参与服务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试点推广,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宣传,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加快服务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服务标准信息资源库,开展标准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向相关部门、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最新的国内外服务业标准化信息。
  大力培养服务标准化人才队伍,以实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为载体,有计划地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标准化机构管理人员、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增强相关部门做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能力。深入服务企业培养基层标准化管理、工作人员,帮助企业对从事服务标准化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企业人员了解、熟悉并掌握标准要求,提高服务标准化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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