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餐饮业服务标准化。
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围绕传统餐饮服务水平提升,选择代表西藏餐饮特点的企业建立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完善从菜品名称、制作、售价、服务、卫生等各环节相关标准,实施标准化经营,规范餐饮服务行为,创建餐饮服务品牌,带动具有西藏特色的餐饮业发展。
(五)社区服务标准化。
结合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围绕增强社区服务功能,选择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服务标准化试点,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中的物业管理、家政、医疗、文体、商业、生活资料再生资源回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服务内容相关标准,兼顾协调社区内各方的利益,满足不同类型社区、不同层次人群的需求,规范社区综合服务行为,提高居民群众生活水平,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
(六)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
结合现代交通运输业建设需要,围绕发展干线客运,选择建立交通运输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严格贯彻国家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交通线路、标志、时间安排、售票、车辆、从业人员、客运场所等客运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规范交通服务行为,有效提升交通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安全、舒适的交通运输服务。
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作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必须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将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质监部门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用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有序的分工,保证服务业标准化深入实施。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质监、发展改革、财政、旅游、商务、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为成员的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监部门,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
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有所侧重、密切配合,培育试点并抓好试点建设,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质监部门承担服务业标准化规划、推广实施、宣传、咨询指导及试点单位项目申报、管理等基础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服务业建设项目中服务业标准化规划审定、发展立项、评估实施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中心服务业标准化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旅游部门以打造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为主题,以发展高原旅游和乡村旅游为主,承担旅游标准化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商务部门承担商贸和餐饮业服务标准化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门承担交通服务标准化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财政部门根据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规划,给予资金支持,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问效。
根据行业发展情况,组织建立服务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及下设分行业技术委员会,特别是与产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承担服务业标准化有关技术层面的工作,协调解决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过程中具体问题,加强标准的制定、推广和实施,促进服务行业标准化深入开展。积极引导和发挥行业协会在标准化活动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标准化工作,培育和发展标准化中介组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标准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