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苏国土资规发〔2010〕1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按照《
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厅对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厅决定:
一、对建厅以前以省地矿厅、省国土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且非省地矿厅、省国土局主办的不在此范围),均予以废止。
二、建厅后的厅发规范性文件中,对主要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代替,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对管理对象的管理方式已经改变的规范性文件16件(见附件1)予以废止(其中1件为部分废止)。
三、经过清理,对现行有效的厅发规范性文件102件予以保留(其中1件为部分有效),并将其目录予以公布(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
1、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废止的厅发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
2、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现行有效的厅发规范性文件目录 (102件)
附件1: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废止的厅发规范性文件目录
(16件)
序
号
| 文 件 名 称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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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认真做好土地估价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0]149号
| 2000年
10月13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该文件已失效
|
2
| 关于开展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大力推行土地招标拍卖的实施意见
| 苏国土资发[2001]120号
| 2001年
5月21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该文件已失效
|
3
| 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地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土地评估事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土地估价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1]121号
| 2001年
5月23日
| 此文件部分废止:《江苏省土地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土地估价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因职能调整废止;《江苏省土地评估事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仍现行有效。
|
4
| 关于印发《江苏省补充耕地指标易地调剂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1]202号
| 2001年
8月29日
| 已被2007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易地开垦耕地定向挂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322号)代替
|
5
| 关于积极稳妥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2]11号
| 2002年
1月8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该文件已失效
|
6
| 关于开展市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2]54号
| 2002年
2月26日
| 已有新一轮规划编制工作文件,该文件过期、失效。
|
7
| 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2]138号
| 2002年
5月29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该文件已失效
|
8
| 关于印发《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评审验收办法》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2]285号
| 2002年
9月13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该文件已失效
|
9
| 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人员和机构监督管理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2]397号
| 2002年
12月19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该文件已失效
|
10
| 关于印发《江苏省市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技术规程》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3〕39号
| 2003年
2月11日
| 制定依据已废止,认定已改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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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关于加强土地评估机构管理规范土地评估市场秩序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3]78号
| 2003年
4月11日
| 中介管理职能划归行业协会,相关规定已经改变
|
12
| 关于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归档工作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3]368号
| 2003年
12月20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该文件已失效
|
13
|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5]101号
| 2005年
4月4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该文件已失效
|
14
| 关于当前进一步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苏国土资发[2006]213号
| 2006年
8月7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该文件已失效
|
15
| 关于印发《开山采石禁采区(带)补充调整方案初审办法》的通知
| 苏国土资函〔2006〕342号
| 2006年
5月22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调整对象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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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关于做好省交通重点工程用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与省交通厅联合发文)
| 苏国土资发〔2007〕213号
| 2007年
5月28日
| 阶段性工作结束,调整对象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