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蓝天工程)计划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1.严格控制各类建设施工扬尘。2010年12月底前,实现所有建设工地(土地整治工程工地、建筑工地、市政道桥工地、轨道交通工程工地、拆迁工地、公路(航道)工地、环境绿化工地、道路桥梁大中修工地、各类管道线路施工工地、老新村改造工地、古镇街区工地、背街小巷工地、水利(河道)建设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目标,确保实现“六不开工”和“六个100%”,即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档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达标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不开工;工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100%、施工现场围挡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100%、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100%、暂不建设场地绿化率100%。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轨道办、市公建中心、市城发集团、省直属管理单位(供电、移动、联通和电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城市道路扬尘防治。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城市道路两侧裸土面积,至2012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覆盖率达90%以上;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格审批发放建筑垃圾许可,全面实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单位记分公示制度;加强城市道路路政养护管理,控制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减少路面破损和路面施工,切实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提高环卫作业质量,实施高效清洁的环卫保洁作业方式,加强背街小巷环卫保洁作业管理,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至2012年底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扣除人行道面积)达75%以上;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抛撒滴漏、带泥上路、乱开乱挖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政园林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公建中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

  2011年起新车实施国家第Ⅳ阶段尾气排放标准,外地机动车转移登记参照新车管理,黄标车不得在本市转移登记。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2010年普及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发放,2011年起实施重点区域“黄标车”限行。坚持公交优先,积极推进清洁公交体系建设。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型汽车,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采用经济补偿或激励措施加快老旧车和“黄标车”提前淘汰进程。成立无锡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中心,建立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信息网络,加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排放的年检及动态抽检,整治机动车污染排放超标车辆的违法行为。推行机动车检测和维护制度(I/M制度),对维修机构进行资质核准,开展营运在用车辆定期检测,对不达标车辆进行强制维修。今后全市新增的出租车、公交车、校车要全部选购使用本地产新能源汽车。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