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四个一”试点工程建设,务求在推进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机制建立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并适时进行总结评估,选择成熟的示范点在辖区内推广,逐步建设应急管理示范区。继续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通过派出指导组、召开座谈会、推广国内外先进经验等,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通过接受与应急管理相关专业大学生实习、应急志愿者服务等途径,充实基层应急管理人员。
三、强化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延伸值守深度。进一步完善各镇区、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值班制度,完善值班工作联系网,推动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逐步实现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实现值守工作“纵向到底”。
(二)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水平。继续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加强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有效防止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三)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各镇区、市各类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突发事件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会议,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重点,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针对性,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第二周将有关会商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应急办。
四、完备应急管理保障体系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中山”工作中对应急队伍建设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健全“9+2”应急救援队伍,即公安应急处置队伍、市镇村企消防队伍、维稳工作律师队伍、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应急队伍、抢险工程队伍、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环境保护应急处置队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应急技术咨询和技术援助队伍等9支应急专业队伍,以及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联动队伍、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等2支应急后备队伍。各对口协调部门要加强队伍管理,着力抓好人员训练和设备配置,做到队伍与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对口,与预案紧密衔接,真正成为处置突发事件的强大主力军。
(二)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充实、调整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作用。推动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专家队伍综合水平,为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管理科技攻关和实战参谋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各镇区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各专业救援队伍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每年至少举行1次应急队伍“大比武”,检查、提升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