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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组织保障
  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下称“市审改联席会议”),市政府谢中凡常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黄桂光为召集人,成员由市监察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法制局、编委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审改办”,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日常工作,并根据国家和省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要求,指导有审批和备案职能的市直部门开展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市审改办下设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组、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组、行政审批监督组等三个清理工作组:
  (一)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组。指导有审批和备案职能的市直部门开展现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协调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检查验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拟制我市保留、取消、调整、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经市审改联席会议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市法制局牵头,会同发展和改革局、编委办实施)
  (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组。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明确保留、取消、调整、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依据,理清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方式,制定我市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相关规定,经市审改联席会议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在行政服务在线全面上网、并联审批、联合年检;改进企业登记方式,理顺企业前置审批,降低登记门槛,取消不合理收费;负责跨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三)行政审批监督组。在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基础上,制定监督制约行政审批行为的规定,经市审改联席会议审核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市监察局牵头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4月)。启动我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大力宣传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内容及措施,营造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清理及流程优化阶段(5月至6月)。有审批和备案职能的市直部门对现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提出拟保留、取消、调整、下放和转移的清理意见;逐项提出流程优化方案和意见,制定新的办事指引和审批流程图(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主责部门要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引和审批流程图),明确前置审批环节、下移管理事项及配套事项、下移方法、压缩时间、责任科室等内容;拟定本部门行政审批管理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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