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中山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提高四个专项治理成果。
  1、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定期公布结果,扩大群众知情权。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实行经营许可办法,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2、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牵头单位:市治理公路“三乱”办)。以规范交通处罚行为为重点,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落实源头监管措施,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运输企业卸货返装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明确涉路部门职责权限和规范涉路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加强涉路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
  3、继续深化治理公共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继续抓好对口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4、继续巩固清理规范面向基层检查考核活动成果(牵头单位:市委办、市府办)。对照省公布面向基层检查考核项目内容开展检查考核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坚决纠正违规开展面向乡镇(街道)检查考核活动的行为。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剪彩活动,坚决纠正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七)深入开展民主监督活动,提高行政机关作风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纠风办)。
  1、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根据“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全市经信、科技系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市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回头查”,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各镇区选取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国税、地税、计生基层单位,开展基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查找并解决基层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作风建设。
  2、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在中山广播电视台开办“周五民声”栏目。利用媒体资源,进一步拓宽栏目宣传面、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度。创新栏目模式,促进栏目由单个部门领导上线向多个部门领导上线延伸。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跟踪问效,建立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情况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切实提高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成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