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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综合规划科。

  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并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调整意见;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提出宏观经济调控的对策和建议;组织开展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和加快县域、镇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土地利用与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矿产资源发展规划;配合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改革法规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组织拟定综合性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价格调整改革等专项改革方案;参与有关制度的改革;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和参与有关投资、物价、粮食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审核工作;监督和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依法指导和协调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和对违法、违规案件处罚的监督;参与配合本系统有关的听证事宜。

  (四)投资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协调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拟定政府投资规划、计划,负责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概算;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项目数据库的建立、管理,协调项目前期咨询论证工作;协调推进政府投资非经营性代建工作。

  (五)项目促进科(市重点项目办公室)。

  负责研究提出重点项目发展实施意见和方案,促进规划成果向项目转化;提出全市重点项目管理的促进意见和建议;研究和规划重点项目布局,编制全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和申报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协调、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督促检查省、市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综合组织协调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稽察、日常监测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六)经贸流通科。

  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提出促进贸易发展和加强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指导监督重要商品的市内储备,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对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和汇总利用外资、内外贸易、财政金融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计划;负责经贸流通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上报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上报利用外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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