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根据市领导的批示,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驻阳江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
(十二)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海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市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反走私工作。
(十三)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2个内设机构和市信访局:
(一)秘书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安排和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二)综合科。
负责上级人民政府、部门的文电呈送、处理;负责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部门报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各类文电受理、呈批、跟踪和处理;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类文电的起草、审核、报批、复核工作。
(三)调研科。
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负责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稿和市人民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市领导同志讲话稿以及相关综合性文稿;围绕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全市各个时期经济工作情况和有关资料;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建议提案科。
负责处理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调、检查、督促议案、提案的办理;指导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五)信息科。
负责收集、综合、整理反映市人民政府工作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以及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编印《信息参考》;向省人民政府专报政务信息;办理省政府下发的粤府信息,并提出相关建议;指导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六)督查科(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跟踪落实市人民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承办领导同志要求督办的批示件;指导政府系统督办工作。
(七)政务公开科。
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阳江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