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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分工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分工的通知
(汕府[2010]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的分工通知如下:
  郑雁雄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王世顶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市政府机关、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审计、法制、国有资产、粮食、物资、重点项目、税务、金融、保险、烟草、统计、市直经济、档案、地方志、信访,红海湾开发区,并负责联系人大等工作。
  魏友庄副市长: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管、房管、市政、园林、供水、环境保护、国土、人民防空、交通及交通安全、公路、海事、港务,并负责联系政协等工作。
  陈样新副市长:分管人事、编制、劳动、社会保险、物价、公安、司法、打私、消防、工商等工作。
  刘小静副市长:分管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宗教、民族、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史,并负责联系妇女儿童等工作。
  李贤谋副市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侨务、外事、对台、卫生、红十字会、市政府驻外机构,华侨管理区,并负责联系共青团工作。
  骆金堤副市长:分管计划生育、农业、海洋渔业、水利、林业(含营林造纸)、民政、气象、农垦、供销社、残联、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渔政支队、流渔、扶贫、畜牧、人民武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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