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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明确长江栖霞燕子矶新城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段河道管理权限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明确长江栖霞燕子矶新城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段河道管理权限的通知
(宁水政〔2010〕219号)
栖霞区水利局:
为配合栖霞燕子矶新城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周边环境整治,加强长江河道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经研究决定,将长江栖霞燕子矶新城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段(长江桩号52+070--61+768)的河道管理交由你局负责,请你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认真履行该段河道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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